1.本協議適用于速電快保(北京)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速電快保" )自行研發的救援運營服務系統為車主推薦救援服務商的服務項目。
2.車主須通過速電快保客戶軟件或者400-077-3321電話向速電快保提交更換電瓶、搭電、換備胎、拖車救援需求,速電快保利用救援運營系統、救援服務商接單軟件系統,按時到達車主需要救援的地點。
3.車主使用救援客戶軟件即確認了解本次服務收費標準及速電快保有關會員的最新政策,并同意依據收費標準和會員政策向服務商支付服務費用。
4.車主須根據速電快保提供的服務商信息核實服務商的身份,如因使用非速電快保合作的服務商所帶來的糾紛或損害,速電快保不承擔責任及賠償義務。
5.車主使用救援客戶軟件并提交救援信息,即確認本次服務所用車輛具備速電快保提供服務的三個必要條件:車輛手續齊全、車況正常(非改裝車及部件)、有車輛保險(須包含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及相應的不計免賠)。如以上條件不具備,請車主如實告知服務商,服務商有權拒絕本次服務。如因車主不主動告知或隱瞞以上情況帶來的糾紛或者損害,速電快保及服務商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由車主自行承擔。
6.車主沒有通過速電快保渠道提交救援信息,私下聯系速電快保的服務商提供救援服務,簽訂的本協議對當次救援服務不發生法律效力。
7.救援服務中,無論任何原因造成的事故,速電快保不承擔任何責任,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需與提供此次救援服務的服務商協商處理。
8.救援服務過程中因過路、過橋、隧道、輪渡等所產生的費用,由車主自理。
9.困境救援不屬于本協議的服務內容,如需困境救援,可與服務商自行協商處理,速電快保不承擔任何責任及各項義務。
10.本協議由車主使用速電快保客戶軟件即時生效。